近日,羅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羅住建執法罰決〔2026〕06號),華潤水泥(羅定)有限公司因2013年建設的綜合樓存在無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和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兩項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67665元。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2013年8月,華潤水泥(羅定)有限公司在羅定市素龍街道七和村委茶仔山村S352省道旁建設綜合樓。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兩項違規行為:一是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違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二是工程完工后未組織竣工驗收便擅自交付使用,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
羅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B308.12、B301.58.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第二項、第二十八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以及《羅定市不動產登記若干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意見(試行)》第十點等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陸萬柒仟陸佰陸拾伍元整(¥67665)的行政處罰,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6年6月26日。
公開資料顯示,華潤水泥(羅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法定代表人為唐第天,公司位于廣東省云浮市羅定市。企業主要從事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以及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業務,是華潤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