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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舉報!非法攪拌站違法占地22年!官員包庇處罰成“白條”!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6-05-07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水泥內參整理自網絡公開信息
核心提示:近日,青島市即墨區移風店鎮大歐村村民吳相增,實名向青島市委、市紀委監委舉報即墨區三名公職人員,涉嫌包庇縱容青島泰合信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下稱“泰合信攪拌站”)長期違法占地、違規堆放砂石,且石子來源合法性存疑,或涉盜采礦產資源。舉報材料附多項官方文書與現場證據,直指相關人員“壓案不查、執法不力、以罰代法”。

近日,青島市即墨區移風店鎮大歐村村民吳相增,實名向青島市委、市紀委監委舉報即墨區三名公職人員,涉嫌包庇縱容青島泰合信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下稱“泰合信攪拌站”)長期違法占地、違規堆放砂石,且石子來源合法性存疑,或涉盜采礦產資源。舉報材料附多項官方文書與現場證據,直指相關人員“壓案不查、執法不力、以罰代法”。


涉事企業:22年違法占地超30畝,含基本農田,多項處罰未執行


舉報顯示,泰合信攪拌站位于即墨區龍山街道西南泊村,自2004年起持續違法占地:


2004年:前身水泥管廠非法占地13.5畝,罰款4.5萬元未執行;


2010年:原即墨市國土局下達處罰決定(即國土罰字〔2010〕121號);


2023年3月:即墨區自然資源局認定非法占地6.16畝(含基本農田),罰款7.09萬元(即自然資源罰字〔2023〕8號);


2023年另案:2020年11月非法圈占10.33畝(含基本農田)堆放砂石,罰款17.46萬元。


2025年6月即墨區政府通報確認該公司“無合法用地手續、存在違法建設”,自然資源局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裁定由龍山街道實施。但截至2026年4月,違法建筑仍未拆除,全部處罰均未執行到位。此外,企業廠區東西兩側長期露天堆放大量石子,無覆蓋圍擋,涉嫌揚塵污染;其2017年新增“石材加工”經營范圍,無采礦權卻加工大量石子,來源不明,或涉非法收購盜采礦料、助長私挖濫采。


被舉報官員:三任主管“接力縱容”,下屬曾稱“處罰決定書沒用”


被舉報人涵蓋即墨區自然資源局前后兩任局長及龍山街道前后兩任黨工委書記:


1. 曹顯成(原龍山街道書記、原區自然資源局局長,2025年3月10日免職):任街道書記時,法院裁定的拆除工作長期停滯,未查處石子違法堆放;任自然資源局局長期間,明知“補辦手續須先執行處罰”,卻未推進執行,也未核查石子來源,直至免職仍無進展。


2. 吳曉磊(原龍山街道書記、原區商務局局長,2025年3月10日免職):2023年接任街道書記,2024年4月媒體曝光后,其下屬政法委員劉宗耀公然稱“處罰決定書、裁定書都沒用,企業手續齊全”,與區政府官方認定完全矛盾;其任內仍未執行拆除、未查處揚塵污染,后被免職。


3. 萬玉剛(現任區自然資源局局長,2025年3月10日任命):上任后,企業違法狀態持續,仍推進“2025年12月底前補辦用地手續”,疑似“以罰代法”;2026年4月4日,舉報人吳相增再次實名舉報其未核查石子來源、未調取采購合同與票據,涉嫌繼續縱容違法。


舉報訴求:嚴查包庇、盜采及打擊報復


舉報人吳相增提出五項訴求:


1. 調查曹顯成、吳曉磊任龍山街道書記期間,是否存在包庇、壓案不查、干預執法;


2. 調查曹顯成任自然資源局局長期間,處罰執行與石子來源核查不力的責任;


3. 調查萬玉剛任局長后,是否縱容違法、推進“以罰代法”、不核查石子來源;


4. 核查企業石子來源合法性,是否涉盜采礦產;


5. 調查是否存在針對舉報人的威脅、打擊報復。


舉報人承諾內容屬實,愿承擔誣告法律責任,懇請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介入,徹查全案,維護土地與礦產資源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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