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2025年10月,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告知書,宿遷市商品混凝土行業協會及會員單位江蘇華祥混凝土有限公司因涉嫌壟斷協議被處罰。經查:2019年5月5日,宿遷市商品混凝土行業協會牽頭17家會員企業制定《市區混凝土價格調整通知》,約定C30普通混凝土每方上調35元,其他標號同步調整,17家企業均簽章確認。該行為違反修改前《反壟斷法》第十六條,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經調查后,于2026年2月對涉案協會及企業作出各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江蘇華祥混凝土有限公司為涉案會員企業之一。
2026年5月19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兩份《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針對宿遷市商品混凝土行業協會與江蘇華祥混凝土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反壟斷處罰繳款義務進行催告。
兩份催告書均作出于2026年5月18日,文號分別為蘇市監反壟斷案罰催〔2026〕3號、蘇市監反壟斷案罰催〔2026〕4號。其中,宿遷市商品混凝土行業協會此前因蘇市監反壟斷案〔2026〕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被處5萬元罰款,江蘇華祥混凝土有限公司因蘇市監反壟斷案〔2026〕1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被處5萬元罰款,兩家主體均未在法定期限內繳納罰款及相應滯納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兩家主體自收到催告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按對應《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方式履行繳款義務。
















